济宁市艺术创作研究所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发布日期:2019-03-11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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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一、济宁市艺术创作研究所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济宁市艺术创作研究所 2、住所:济宁市任城区红星中路1号 3、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艺术作品创作与指导;开展艺术科学理论研究。艺术学术书刊研究与编辑;搜集开发民族民间文化艺术资源;开展艺术交流与传播。 4、法定代表人:王梦旸 5、经费来源:市财政全额拨款 6、开办资金:6万元 7、举办单位:济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800493951823k
二、济宁市艺术创作研究所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艺术创作研究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济宁市红星中路1号(原师专院内)2号办公楼 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济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由济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举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开展艺术作品创作与指导。 (二)开展艺术科学理论研究。 (三)艺术学术书刊研究与编辑。 (四)搜集开发民族民间化艺术资源。 (五)开展艺术交流与传播。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济宁市艺术创作研究所办公会。其主要职责是(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章程。 (二)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 艺术创作研究所主任、书记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方取得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其主要职责是: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艺研所办公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四)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第九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第十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二条 本单位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三条 本单位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并接受举办单位和财政(税务)、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十四条 本单位用人和工作人员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单位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六条 本单位章程的修改,须经艺研所办公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济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查同意,自济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一)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职工大会制度的事业单位,修改的章程在决策机构通过后,还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再报有关机关审查同意; (二)报济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查同意。 第六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 第十七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艺研所办公会提出终止决议,并报济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编制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第十八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举办单位、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责令撤销; (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本单位申请注销登记前,须在举办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清算组织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至少发布三次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 第二十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2006年1月1日艺研所办公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制定,由济宁市艺术创作研究所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三、济宁市艺术创作研究所法人年度检查信息 2018年度,济宁市艺术创作研究所在济宁市文广新局的领导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获奖情况 国家级奖项: 1、电影剧本《深山里的坚守》被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备案立项,由山西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拍摄。 2、二十四集原创动画《多宝一家人》荣获创青春中国青年动漫创新大赛“创新创业百强“称号。 3、山东落子《家传》获全国非遗曲艺周获得参演奖。 省级奖项: 1、微电影《救赎》在由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的第十一届山东青年微电影大赛暨“光影璀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活动中,获优秀作品奖。 2、山东快书《果树风波》在参加第十一届山东文化艺术节全省优秀新创作群众艺术作品汇演中获得入围奖;在参加“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讲好中国故事首届全国山东快书汇演”中荣获十佳表演新星奖和最佳网络人气奖。 3、山东落子《家传》在参加第十一届山东文化艺术节全省优秀新创作群众艺术作品汇演中获得入围奖。 4、《老军锅与炊事车》喜获首届山东快书汇演“最佳网络人气奖”殊荣。 5、选派文化人才下基层人员创作的音乐舞蹈小品《广场舞变奏曲》被山东省文化厅评为“服务基层一线优秀项目”。 6、大型现代戏《父女讼》入选“天津剧本扶持工程”(全国共有4部作品入选)。 市级奖项: 1、二十四集原创动画《多宝一家人》获济宁市第十一届精神文明建设“文艺精品工程”优秀作品奖。 2、歌曲《孝和中国》济宁市第十一届精神文明建设“文艺精品工程”优秀作品奖。 3、现代戏曲《爱的更新》在莱芜市“文化惠民消费季”原创文艺作品征集活动中获一等奖。 4、对口快板快书《赞王杰》在济宁市第二届曲艺汇演中获二等奖。 (二)其它创作情况 大型戏剧剧本《三善治蒲》、电影文学剧本《深山里的坚守》、《龙的传人》;创作了小品小戏《曾子易箦》、《果棚趣事》、《扶贫风波》、《回娘家》、《田园乐》、《端信方程式》等;曲艺作品《湖上救援》、《满怀豪情唱联诚》等;音乐作品《孝和中国》(歌曲)、《欢庆》(民族管弦乐)、《乡恋》(双簧管、大提琴、钢琴三重奏);创作微电影《鹤山县令》等。 (三)艺术活动 1、6月,参加山东省文化厅中青年剧作家扶贫采风活动。 2、9月,组织单位创作人员参加山东省第十一届文化艺术节戏剧观摩。 3、9月,3名党员参加市文广新局举办的党建工作培训班。 4、9月,2名编创人员参加山东影视新力量培训班。 5、10月,1名创作人员应邀参加河南省第八届“黄河艺术节”黄河戏剧论坛,就现代戏创作现状进行了研讨。 6、10月,主要负责人参加济宁市文化创意产业管理高级研修班。 7、10月,创作表演的山东快书《果树风波》参加了济宁市第二届中青年演员汇演决赛。 8、12月初,一名业务人员参加了中国电影家协会主办的全国青年编剧培训班。 9、12月19日,济宁市艺术创作研究所赴汶上扶贫采风。针对几个典型扶贫案例实地考察,对有关人员进行慰问采访。 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 1、我单位创作的《多宝一家人》是一部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主旨的大型二维动画片,目前已由光明日报出版社集结成书出版发行,并在全国100多家电视台和100多家新媒体播出,已完成授权产品合作30多件。播出后,获得了家长与孩子们的一致好评,评分高达9.0以上。另外,还为小学生举办了爱心赠书活动,帮助更多的孩子们在轻松娱乐的氛围中学习和传承孝道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该作品为助力济宁原创动漫走向全国,走向世界做出了积极贡献。 2、国家艺术基金“青年创作人才扶持项目”《大匠鲁班》进入验收。该剧通过展现一名大匠精益求精、积极进取的工匠精神,从而引导当代人要有热爱生活,成就他人的奉献精神,为当今社会传播了正能量。 3、11月3日-6日,我单位负责人担任济宁市首届中老年电视晚会节目海选评委,助推中老年人实现艺术梦想,向社会传播正能量,向全市人民彰显积极幸福的老龄生活。 4、12月,小戏曲《端信方程式》研讨会在兖州区召开,该作品以兖州的端信文化、乡村振兴为创作主题,以展现青年方程自主创业、诚实守信为立足点,充分展现了兖州区地域文化特色。 5、12月,我单位一名同志受邀针对联诚公司企业文化的发展,新创作快板快书《满怀豪情唱联诚》,参加联诚公司2019年春节联欢晚会演出。 6、选派文化人才下基层对青少年进行公益辅导,为社会储备更多后备人才;开展“艺术家进校园”活动,走进金乡县实验小学辅导学生法制类快板作品。 7、开展送温暖义演活动,将新编山东大鼓、山东快书、山东落子、豫剧选段送进驻村联建点、养老院、孤儿院、特殊学校。 8、赴联建点曲阜时庄街道李店村进行走访慰问,帮助其完善支部党建工作,为贫困户和困难党员送去米、面、油、慰问金,受到村民热烈欢迎。 三、单位荣誉 1、单位荣获济宁市精神文明单位称号(2015——2018)。 2、在全市文广新系统2017年度考核中,济宁市艺术创作研究所荣获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3、单位一人获首届“九三济宁精英”荣誉称号。 4、荣获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灯塔学习标兵”荣誉称号。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存在问题: 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我市文化建设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与繁荣,而这种繁荣在市场经济的浸淫和诱惑之下,艺术作品成了快餐文化,剧作家没有更多的时间去体验生活、去观察生活,而是依靠自己有限的知识经验和生活积累,宅在办公室里凭空想象,创作出的作品容易空洞无物、程式化、概念化。这也正式文化大繁荣的今天,作品数量很多,但精品力作不多的症结所在。 整改措施: 作为文艺工作者要能把握自己排除不良风气的影响和干扰,静下心来开展创作,以人品和艺品的高度统一,来赢得社会和人民的尊重和认可。
五、济宁市艺术创作研究所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 机构名称:济宁市艺术创作研究所 实有编制数:9人 实有编制人员名单: 王梦旸 张翠兰 谢天然 蔡海涛 王 园 李云鹏 李桂英 高 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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