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孔孟书画院信息公开的内容
发布日期:2020-05-20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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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法设立登记的信息 事业单位法人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济宁市孔孟书画院 2.住所:济宁市红星中路2号 3.宗旨和业务:书画艺术作品创作、研究;参赛并组织承办书画艺术作品展览;为丰富文化生活,参加相关的社会各种文化宣传活动及社会服务与指导;收藏、保管古今中外名人书画,进行专业性探讨;开展艺术交流与传播。 4.法定代表人:郑志群 5.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6.开办资金:27万元 7.举办单位: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济宁市孔孟书画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孔孟书画院,其他名称全无。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山东省济宁市红星中路2号。 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市政府批准设立,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管理,该主管部门(单位)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为准。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展览艺术作品,丰富文化生活。 第七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 (一)发扬孔孟之乡文化优势,开展书画艺术作品创作和研究; (二)参赛并组织承办书画艺术作品展览; (三)为丰富文化生活,参加相关文化宣传活动; (四)收藏、保管书画艺术作品; (五)开展书画艺术交流与指导; (六)加强国内外著名书画家的联系与合作,培养更高层次的书画人才。 第八条 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行政办公会,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第十条 孔孟书画院院长、书记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他主要职责是: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行政办公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第十一条 本单位具体经济来源:财政拨款。 第十二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即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及个人。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帐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三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四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本单位接受财政、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五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六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十七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九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条 单位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律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改变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2019年2月21日济宁市孔孟书画院院长办公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市孔孟书画院院长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三、法人年度检查信息 (一)重点工作 1、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唱响主旋律,讴歌新时代,全面展示我市文化发展成果,我院组织了“祖国颂——济宁市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市书画作品展”。活动由中共济宁市委宣传部、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济宁市文联共同主办,济宁市孔孟书画院承办,历经三个月共征集稿件600余件,经严格评审,最终选出参展作品226件,并评出11件优秀作品。展览于9月29日在市文化中心文化馆举办开幕式,展期10天,作品集同时出版印发,收到社会各界、书法爱好者广泛好评。 2、1月28日,济宁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暨2019年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服务活动启动仪式在微山县鲁桥镇仲淡村举办,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闫剑波同志参加启动仪式并讲话。按照工作要求,我院专门组织了文化志愿服务队,参加赠春联现场书写活动,自上午9点到中午12点半,共书写福字寿字及春联600余幅,收到广大村民群众的热烈欢迎,电视台等媒体给予宣传报道。 3、1月24日,我院组织书画家一行8人,走进济宁市第一军队干休所开展2019“迎春送福”文明实践活动,为济宁市军休所老干部、老军人书写春联近200幅,得到老领导们的高度评价,《济宁日报》、《直播民生》给予报道;1月28日,应曲阜市文旅局邀请,我院组织书画家参加了曲阜市2019年新时代文明实践暨“三下乡”启动仪式,在活动现场为当地群众免费赠送春联、福字400余幅,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6月5日,我院全体人员赴兖州烈士陵园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我们的节日传承红色基因厚植家国情怀”活动,让干部职工更加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进一步增强爱岗敬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同时观摩兖州博物馆,开展了“端午节书画笔会”活动。 4、按照市文明办工作部署,我单位承担红星路段建设路至浣笔泉路路北巡查工作,接到工作任务后,为了确保工作的有效开展,我院召开专题会议,强调目前我市精神文明创建的紧迫性,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认真落实《“路长制”工作职责》,统筹安排值班,明确责任,切实做好巡查工作。会议集体研究决定通过了将“路长制”工作情况纳入年底绩效考核范围。在巡查中,我们与任城区综合执法一大队加强协作,建立微信工作群,对重点、难点部位及时整改,加强巡查力度。我院还专门在红星路与建设路的交叉口西南角设置了公益广告宣传牌。通过我院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有效的改善了巡查路段的交通状况和卫生环境。 5、自我市开展“重大历史题材创作工程”以来,为了大力推进专题创作,为我市建设“文化强市”不断助力,打造精品创作,我院召开多次专题论证会,安排人员外出写生、调研、观摩学习,经过近一年的专题创作,共确立了十余项题材进行申报,经专家组评审,共入选《天下汉碑半济宁》、《林则徐与总督衙门》、《曲阜红二师》等5项涵盖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题材。5项题材现已经完成主体创作阶段,等待验收。 6、为进一步加强鲁渝两地文化协作交流,促进我市与重庆万州两地艺术家的沟通与互动,推动鲁渝两地文化事业的繁荣与发展,结合我市鲁渝帮扶协作工作,按照市局文化帮扶工作部署,我单位邀请了全市50幅书画作品,于11月中旬赴重庆万州开展了“鲁渝情”济宁万州青年书法美术作品交流展活动,并将部分作品捐赠万州区文化馆,同时还开展了两地青年书画家艺术交流会和笔会,成果丰硕。 (一)基本业务 1、积极开展各类展览、交流活动。3月参加了济宁市“庆三八礼成家园”女书画家作品展;3月,全体创作人员应邀参加了李一“当代书法评价体系研究”报告会,与李一老师就当前如何传承和发展中国文化的优秀传统开展深入交流;4月承办了“济宁市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主题作品展”;5月组织专家赴青岛参加了“山东画院联盟年会”,与全省各地市画院的书画家开展了艺术交流;5月底组织人员赴上海观摩学习“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美术展、书法展;5月参加了山东印社成立二十周年展和交流活动;8月参加梁山县“喜迎新中国70华诞庆祝梁山建县七十周年书画展”;9月参加“齐鲁画风•山东中国画精品展”、纪念孔子诞辰2570周年“圣裔丹青——中国当代著名画家孔维克中国画精品展”、协办“泗水县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书画展”;10月下旬主办了“向祖国致敬——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市书画作品展暨孔孟书画院作品汇报展”;10月底参加山东省文旅厅主办的“全省美术馆管理工作培训班”;11月参加“齐鲁名家写汶上暨再现中都文化大型书画展”。8月组织人员参加了“苏州参加诗咏运河——运河名城书法名家作品邀请展暨“运河百诗碑”建设研讨会”,与运河沿岸城市的艺术家开展了学术交流;11月中旬,我院赴重庆万州开展文化帮扶活动,与万州书画艺术家们开展了“鲁渝情”青年书画家交流笔会。同时开展了秋季采风写生活动,书画家们深入生活,感受生活,通过与大自然的近距离接触,进一步加强了了创作灵感,对今后的创作思路和素材提供了有力支撑。目前正在筹备我市“平‘语’近人——习近平总书记用典书画作品展”,现已完成作品征集,准备装裱,计划在元旦期间展出;正在与山东省油画艺委会进行对接,计划2020年春节前夕在我市举办“山东省青年油画作品巡展”。2019年,在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重点工作和基本业务工作的情况下,还开展了2020年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工作,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聘请专家研讨、组织调研论证,历时近3个月,按时完成申报; 2、专业能力进一步提升,创作成果尤为突出。2019年,我院共组织参加国家级展览25人次,参加省级展览30余人次,参加其他各类展览近30次。国家级展览中,郑志群的作品陆续参加“镌铭书典·金石传承”——当代名家题刻中华传统文化典故淄砚铭文创作展、“两湖清风”全国篆刻名家邀请展、第四届印道·中国篆刻艺术双年展——2019亚洲篆刻艺术名家邀请展、新时代新印象上海中国书法院——当代篆刻名家·新锐联袂邀请展、大写西安——全国书法篆刻名家邀请展、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篆刻院·全国中青年名家提名展等全国及省级展览10余次,刘培露书法作品分别入选2019“中国字•世界情”古文字书法展、“第十一届观音山杯全国书法作品展”,王德亮国画作品《野梅如屏》入选“第六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靳贵芳国画作品《趣味生肖》入选“时代丹青.全国第三届工笔画大展”;丰伟国画作品《城市骑手一》入选“‘雨花满天’2019年全国中国画作品展”、作品《城市骑手二》入选中美协“‘八大山人’2019年全国写意画作品展”、油画作品《泳》入选中美协“第八届中青年全国油画作品展”、作品三件参加“2019年全国画院创作人才培训班结业展”。省级展览中,我院以7件作品高入展率参加了山东画院在青岛举办的“第八届全省画院作品联展”、郑志群篆刻作品入展“山东印社成立二十周年暨第三届山东印社社员书法篆刻作品集”、篆刻作品参加“相约黄河口·当代篆刻家陶瓷印艺术展暨第三届山东青年陶瓷印展”、郑志群和刘培露参加了“第四届孔孟之乡汉碑行隶书临帖展”、刘培露作品参加了“山东省书法家协会篆书委员会委员作品展”等多个展览,充分展示了我院创作实力。 11月,我院以“打造文化金名片•提升城市美誉度”为题,在国家级刊物《文化月刊》中发表了7件书画作品;11月16日,以“助力发展新动能•展现城市新形象”济宁市孔孟书画院建院三十周年为专题,在国家级报刊《美术报》整版推介并刊发全院7件作品,有力的提升了我院知名度。 3、持续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和帮扶工作,用精神食粮回馈社会。我院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履行单位职责,开展了“迎新春送祝福”系列公益志愿服务活动,取得来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济宁市民奉献了别样的文化大餐,送去了浓浓的年味。元旦刚过,我院提前组织了“2019迎春送福活动”新时代新春联印制项目,印刷,成套分装,由市文旅局、市民政局等分别送到基层单位、农村、社区;书写“福”字“寿”字卷轴和挂件作品近1000余套,向市养老机构、驻济部队官兵、市文旅局离退休老干部送上新春的祝福;1月24日,由市委宣传部主办的“传承好家风·济宁文化名家送文化下乡活动”在曲阜市小雪街道白杨树村举办,我院4位专家参加送春联活动,市委宣传部领导出席了活动启动仪式;1月25日上午,全体书画家赴曲阜鼓楼社区,开展活动,为社区居民送上春联、书法作品200余幅;同日下午,在市局申华荣副局长带领下,赴院支部联建村曲阜联建村时庄王堂村开展“访贫问暖”走访慰问活动,为困难群众送去生活必需品,送春联福字,送去节日问候。1月29日,全体书画家及外聘两位书画名家,到济宁市预备役炮兵师开展“迎春送福”书画进军营活动,现场为官兵书写春联、福字、书画作品近300幅;2月1日,全体书画家在市群众艺术馆、市图书馆新馆试运营当日,集体参加“新时代文明实践文艺志愿者系列活动”,为参观群众书写春联、福字500余幅。5月底,应邀参加了“走进绿色家园小学•庆祝六一节”志愿服务活动,为学校师生讲述了我国书画历史、国学知识等优秀传统文化,并现场示范书法创作。7月30日,与“九三学社”领导一起,赴济宁消防支队开展书画拥军志愿服务活动;7月31日,我院组织书画家参加了由济宁市政协在济宁军分区开展的“庆八一书画进军营”活动,现场挥毫泼墨,为济宁双拥模范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也成为我院多年的活动品牌和亮点。 4月下旬,“儒润圣城”曲阜时庄街道2019年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暨王家堂村文化广场落成启用仪式成功举行。该村文化广场建设问题,由我院主动协调,配合相关政策,多次考察广场选址,听取群众意见,争取专项扶持资金15万元,顺利完成项目建设,同时,我院创作多件书画作品赠送村支部,用于村公共场所张挂,受到群众好评。 4、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增强。今年,我院在人才培养上硕果累累,4月李淑琴被中国美术家协会吸收为会员,成为了我院第6位中国美协会员;靳贵芳被市委宣传部评为“济宁文化英才”称号;6月郑志群被山东画院山东书法院聘为特聘创作员;9月丰伟通过选拔,参加“2019年全国画院创作人才培训班”;11月郑志群当选山东书画学会学术委员。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没有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情况; (二)没有业务职能未履行; (三)没有违约和社会投诉现象,没有违法活动被立案审查,没有涉及法律诉讼; (四)没有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 (五)没有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出租、出借印章行为; (六)没有擅自加挂牌子的情况; (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是公开。 四、济宁市孔孟书画院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 机构名称:济宁市孔孟书画院 实有编制数:8人 实有编制人员名单:郑志群 刘培露 王德亮 李淑琴 仇淼 靳贵芳 丰伟 杨海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