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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发布日期:2021-01-12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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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市级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办发〔2020〕22号)和济宁市财政局、济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做好深化市级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经费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济财综〔2020〕20号)文件要求,整合济宁市孔孟书画院、济宁市艺术创作研究所两个事业单位及相关职能,重新组建济宁市孔孟书画院,加挂济宁市艺术创作研究院、济宁市金石文化研究院牌子。济宁市孔孟书画院(济宁市艺术创作研究院、济宁市金石文化研究院),为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公益一类副处级事业单位。

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拟申请注销以上两个事业单位的法人登记,特此公告。

电 话:0537-2314401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月12日   


版权所有: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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