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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29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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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的《关于推荐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相关要求,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申报工作。经各县市区、市直文旅系统相关单位申报、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等工作程序,确定了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5日。凡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进行反映,书面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便核实查证。信函以到达日邮戳、电子邮件以邮件日期为准,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 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山东省第23届省运会指挥中心E618

邮政编码: 272067

联系电话:0537-2296612   

电子邮箱:jnwljfyk@163.com


附件: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及主要事迹.pdf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2月29日


版权所有: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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