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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执法 | 济宁市发布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3-12-06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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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案


【基本案情】


2023年6月26日,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行动执法检查中发现济宁某国际旅行社为两名老年人提供了“粤港澳尊享双卧七日游”的包价旅游服务,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签订的境内旅游合同。执法人员现场核对当事人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业务:(一)境内旅游业务;(二)入境旅游业务,没有出境旅游业务资质,其行为涉嫌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经依法调查,该旅行社未取得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招徕、组织旅游者,为其提供了“粤港澳尊享双卧七日游”的包价旅游服务。


【法律适用】


当事人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给予某旅行社责令停业整顿十五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人民币贰仟元(2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件点评】


旅行社以短期利益为重,利用老年人对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辨识度不足的缺点,对老年人的所有旅游要求照单全收,未取得出境旅游业务资质就提供出境旅游业务,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游客的利益不能得到充分保障。


查办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案是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坚实以案件查办“小”切口推动旅游市场“大”治理的生动实践,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将着力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精准发力整治文化旅游领域侵害老年人权益行为,找准切入点定点切除“顽瘴痼疾”,有效维护我市的旅游市场秩序。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提醒广大老年人,外出旅游应当选择正规旅游社,应警惕和远离任何以投资、加盟、入股为名义的旅游项目。遇到“免费旅游”“旅游投资”邀约时,应及时和家里人商量,不要冲动做决定。一旦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和人身财产损失,您的合法权益将得不到保障。


版权所有: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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