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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三批)解读
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3-06-27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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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点第三条推动现代服务业同现代农业融合。促进文旅融合发展,培育乡村文化产品,大力发展生态观光、教育农园、研学实践等新业态,集中建设50个乡村旅游重点村、30个精品文旅名镇和10个旅游民宿集聚区。(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省畜牧局)

一、乡村旅游重点村

(一)政策支持范围

文化和旅游资源富集、旅游产品特色明显、旅游市场规范有序、旅游配套服务完善、村容村貌好宜居、乡风淳朴风俗文明、带动乡村产业振兴和村民致富效果良好,具有典型示范和带动引领作用的乡村(含行政村和自然村)。

(二)政策文件依据

1.省文化和旅游厅当年下发的申报通知;

2.山东省乡村旅游重点村评选标准(试行)。

)牵头单位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

(四)所需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申报报告(有条件的可提报宣传视频)。

(五)具体办理流程

1.创建单位所在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指导创建单位根据创建标准制作申报材料,提出创建申请。

2.市文化和旅游部门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筛选确定推荐名单

3.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将联合组织专家对推荐单位采取材料审查、实地检查、综合评定,确定合格名单并予以公布。

(六)咨询联系电话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资源开发科 0537-2171699

二、精品文旅名镇

(一)政策支持范围

以精品旅游和乡村休闲为主导产业、形成主题鲜明、业态丰富、产品多元化、功能完善、品牌突出的国家行政编制建制镇(乡、街道)。

(二)政策文件依据

1.省文化和旅游厅当年下发的申报通知;

2.全省精品文旅名镇评定标准(试行)。

)牵头单位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

(四)所需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申报报告(或制作PPT汇报)。

(五)具体办理流程

1.创建单位所在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指导创建单位根据创建标准制作申报材料,提出创建申请。

2.市文化和旅游部门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同同筛选确定推荐名单

3.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将联合组织专家对推荐单位采取材料审查、实地检查、综合评定,确定合格名单并予以公布。

(六)咨询联系电话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资源开发科 0537-2171699

三、旅游民宿集聚区

(一)政策支持范围

重点依托景区化村庄和乡村旅游重点村集中连片打造乡村旅游民宿的行政建制乡镇,培育范围限定在一个行政乡镇区域内。

(二)政策文件依据

1.省文化和旅游厅当年下发的申报通知;

2.《山东省旅游民宿集聚区创建导则》

)牵头单位

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所需申请材料

1.申报表。真实完整填写《山东省旅游民宿集聚区申报表》。

2.培育方案。有较详细的建设培育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包括可行性研究分析、具体实施的时间表路线图等)。

3.相关证明资料。根据申报条件逐项列明相关证明材料,要充分体现优势资源、良好设施、丰富业态和有力保障。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要提供申报单位前3年内未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证明。

(五)具体办理流程

1.拟申报旅游民宿集聚区培育单位的乡镇填报有关资料

2.由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推荐并报市文化和旅游局。

3.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组织专家审核评估后公布培育名单,培育时间不少于半年。

4.培育名单公布后,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组织专家加强现场指导,实行动态评审及复核监督,培育达到旅游民宿集聚区标准要求的,将依据《山东省旅游民宿集聚区创建导则》组织验收,通过验收的认定为山东省旅游民宿集聚区。

(六)咨询联系电话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资源开发科 0537-2171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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