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四批)解读
发布日期:2023-09-01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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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提振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暨2023“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四批),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二、优化服务消费供给 13.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弹性作息,促进假日消费。办好“畅游齐鲁乐享生活”主题旅游年,完善提升“高铁环游齐鲁”旅游产品体系,支持各市开通旅游专列、旅游巴士专线、旅游定制专线、景区直通车,并给予适当补贴。策划推出“好客山东好品山东”旅游必购品大礼包,与网络平台合作搭建文旅旗舰馆,整合上线主题旅游产品。在暑期、十一、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宣传策划,利用新媒体集中推出山东观海、登山、温泉、民宿、贺年会等专题宣传推介。用好“好客山东”一码通,在景区、餐饮、住宿等旅游行业推行“一码通订、一码通验、一码通行”。鼓励景区结合实际实施一票多次多日使用制,更好满足游客多样化需求。创新夜间文旅消费场景,年内打造20家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办好“畅游齐鲁乐享生活”主题旅游年,完善提升“高铁环游齐鲁”旅游产品体系,支持各市开通旅游专列、旅游巴士专线、旅游定制专线、景区直通车,并给予适当补贴。 咨询联系电话: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推广科0537-2222409 (2)策划推出“好客山东好品山东”旅游必购品大礼包,与网络平台合作搭建文旅旗舰馆,整合上线主题旅游产品。 政策支持范围:“山东手造”、“山东有礼”、“老字号”等特色产品和文博单位文创产品,包括且不限于工业旅游商品、农副土特旅游商品、非遗旅游商品、文创旅游商品和旅游装备。 具体办理流程:1.旅游商品企业根据“一包一主题”“一包一包装”“一包一价格”的原则,打造凸显地域特色和文化属性的“旅游必购品大礼包”,报送市文化和旅游局。 2.市文化和旅游局择优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推荐。 咨询联系电话: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资源开发科0537-2171699 (3)在暑期、十一、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宣传策划,利用新媒体集中推出山东观海、登山、温泉、民宿、贺年会等专题宣传推介。 咨询联系电话: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推广科0537-2222409 (4)鼓励景区结合实际实施一票多次多日使用制,更好满足游客多样化需求。 咨询联系电话: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资源开发科0537-2171699 (5)创新夜间文旅消费场景,年内打造20家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 政策支持范围:依托现有发展情况良好、文化和旅游业态集聚度高、夜间消费市场活跃的街区(含艺术街区,剧场、博物馆、美术馆、文化娱乐场所集聚地等)、文体商旅综合体、旅游景区、省级及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商业区域等,与区域商圈或旅游景区发展相融合,符合文化和旅游发展方向、文化内涵丰富、地域特色突出、文化和旅游消费规模较大、消费质量和水平较高、具有较强辐射带动和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的文化和旅游产业集聚区域及实体空间。 具体办理流程:待省文旅厅发布评定通知后,按程序开展申报工作。 咨询联系电话: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科 0537-2172530 14.开展“乐宿山东”提升行动,支持各市引进国际、国内高端品牌连锁酒店,创新推广“住宿+国学”“住宿+文创”“住宿+微演艺”等融合服务模式,培育一批特色主题酒店。创新数字化应用场景,推行酒店“30秒快速入住”模式。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不得将星级、所有制作为限制条件。(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 咨询联系电话: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0537-2173678 16.对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国家文化和旅游夜间消费集聚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的市,省级财政分别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 (1)对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的市,省级财政分别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支持范围:省文旅厅公布的山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 具体办理流程:1.各市初选。各市根据相关要求确定本辖区推荐单位,对照标准,严格把关。 2.省级推荐。省文化和旅游厅以各市初选和所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综合确定推荐单位。 3.国家认定。文化和旅游部以省级推荐材料为认定参考依据,组织会议评审和现场检查,对通过公示的单位,认定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咨询联系电话: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资源开发科0537-2171699 (2)成功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国家文化和旅游夜间消费集聚区的市,省级财政分别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支持范围:①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示范城市均实行申报制。地级市、副省级市或直辖市市辖区(以下统称城市)人民政府是试点城市、示范城市的申报主体。 ②国家文化和旅游夜间消费集聚区:依托现有发展情况良好、文化和旅游业态集聚度高、夜间消费市场活跃的街区(含艺术街区,剧场、博物馆、美术馆、文化娱乐场所集聚地等)、文体商旅综合体、旅游景区、省级及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商业区域等,与区域商圈或旅游景区发展相融合,符合文化和旅游发展方向、文化内涵丰富、地域特色突出、文化和旅游消费规模较大、消费质量和水平较高、具有较强辐射带动和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的文化和旅游产业集聚区域及实体空间。 具体办理流程:待省文旅厅发布评定通知后,按程序开展申报工作。 咨询联系电话: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科 0537-2172530 17.促进文娱会展消费,办好中华传统工艺大会、“山东手造”精品展等活动,统筹10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鼓励具备条件的文化场馆对基本陈列以外的特展项目开展适价有偿观展,利用馆藏资源开发文创产品。统筹10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采取合作授权、独立开发、购买服务等方式,打造非遗原创标识和国潮品牌,培育新的文化消费增长点。(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 政策支持范围:全市各类文化场馆、非遗文创企业。 具体办理流程:待省文旅厅发布详细支持政策后,按程序对符合条件的文化场馆、非遗文创企业进行资金扶持。 咨询联系电话: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0537-2296612、博物馆与社会文物科0537-2296610、公共服务科0537-2348544 18.深入实施“齐鲁文艺高峰”计划,统筹11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通过项目补助、资金奖励、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精品剧目市场化演出,推动全省重点剧目展演巡演,支持省内大型剧场引进精品剧目,全年举办各类剧目展演巡演500场以上。(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 咨询联系电话: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化艺术科0537-2348543 三、培育新消费增长点 23.壮大信息服务消费,顺应“Z世代”消费潮流,推动全息投影、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应用,大力发展网络文学、网络视频、在线演艺、在线观展、电子游戏、数字新闻等数字文化消费。支持企业、高校、社会组织建设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促进虚拟现实技术在重点行业领域示范推广,对符合条件的应用体验中心,按其建设费用的20%给予一次性最高300万元的资金补助。(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通信管理局) 咨询联系电话: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科0537-2172530、科技信息科0537-2267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