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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孔孟书画院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24-02-22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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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法设立登记的信息

事业单位法人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济宁市孔孟书画院(市艺术创作研究院、市金石文化研究院)

2.住所:济宁市任城区古槐路78号

3.宗旨和业务:

(1)开展美术、书法、戏剧、影视文学等艺术创作和理论研究。

(2)开展金石文化研究和相关学术交流。

(3) 开展艺术展览、人才培训、对外文化交流和文化惠民等活动。

(4) 承担文博、艺术作品的征集、收藏职责。

(5)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书画院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工作。

(6)承担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法定代表人:郑志群

5.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6.开办资金:10万元

7.举办单位: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济宁市孔孟书画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孔孟书画院,其他名称全无。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古槐路78号。

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市政府批准设立,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管理,该主管部门(单位)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为准。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展览艺术作品,丰富文化生活,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第七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

(一) 开展美术、书法、戏剧、影视文学等艺术创作和理论研究。

(二) 开展金石文化研究和相关学术交流。

(三) 开展艺术展览、人才培训、对外文化交流和文化惠民等活动。

(四) 承担文博、艺术作品的征集、收藏职责。

(六) 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书画院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工作。

(六) 承担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八条  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行政办公会,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第十条  孔孟书画院院长、书记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他主要职责是: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行政办公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第十一条  本单位具体经济来源:财政拨款。

第十二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即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及个人。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帐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三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四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本单位接受财政、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五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六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十六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九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条  单位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律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改变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2021年9月1日济宁市孔孟书画院院长办公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市孔孟书画院院长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三、法人年度检查信息

一、新时代党的建设质量

(一)思想政治建设扎实深入。(1)书画院党支部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依照年初制定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强化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加强理论学习,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章为重要抓手,综合运用“第一议题”学习、专题班学习、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心走实。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举办4次专题读书班,院领导班子开展理论学习和交流研讨5次、讲党课1次,到社区开展主题宣讲2次,党员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明显提高。(2)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济宁市孔孟书画院支部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中共济宁市孔孟书画院支部委员会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中共济宁市孔孟书画院支部委员会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预案》,形成意识形态工作长效机制。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定期安排部署和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做好党员量化记分、“领悟·体悟·践悟”和“三亮三比三创”,对我院主办的书画展览前言、展览作品、宣传内容等进行意识形态排查,涉党史类展陈展览严格落实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开展党员干部调研,形成画院党员干部思想动态调研报告

(二)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1)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突出实干实绩用人导向,着力打造适应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重任的干部队伍。结合三定方案和画院工作实际,更新完善《济宁市孔孟书画院岗位职责分工》。按照人员工作能力和特长,给有能力者压担子搭台子铺路子,让有为者有位,为担当者担当。(2)积极落实干部管理监督,对干部监督管理进行自查自纠,加强廉洁从政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督,逐项排查有关情况,形成《济宁市孔孟书画院执行干部管理监督规定情况报告》,干部监督管理有力有效。(3)加强干部教育与培养。聚焦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举办干部形势政策教育和专业能力培训等各类辅导讲座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履职本领。做好档案培训、安全生产管理、政务信息培训、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各领域培训活动,为画院的高质量融合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三)强化基层组织建设。(1)推进党组织建设标准化、规范化。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更新完善包括“一岗双责”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党务工作制度等在内的35项工作制度,排查堵塞工作短板漏洞。“主题党日活动”特色鲜明,市档案馆、市政协文史馆、孔子博物馆、铁塔寺社区等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0余次。规范支部活动阵地建设,组织开展星级党支部创建工作,画院党支部先后被授予“五星级党支部”“特色党支部”等荣誉称号。(2)认真执行党员发展计划。规范党员发展流程,通过“三会一课”、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学习平台等形式,加强党员集中教育培训,在局机关党委《2023年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平台使用情况通报》中均达标并亮蓝牌,将党员亮化管理工作与民主评议、评优表彰相结合。(3)积极建言献策,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突破项目《党建引领·艺术铸魂——为济宁乡村振兴助力赋能》取得显著成效创建“孔孟书画院·乡村振兴同心汇”品牌,指导泗水建成全市第一个“乡村美术馆”。

(四)强化作风纪律建设。(1)遵守党规党纪,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每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深入学习党规党纪,认真学习廉政警示案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认真落实节前开展廉政过节提醒的措施,使全体人员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认识。(2)健全完善四风整治长效机制,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制定印发画院整治四风长效机制,从前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开展四风整治。密切关注“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及时开展谈心谈话,科学精准进行防范。大兴调研之风,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到铁塔寺社区、泗水龙湾湖等开展调研座谈,调研成果在《西泠印丛》《中国文化报》等专业报刊发表。(3)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印发《中共济宁市孔孟书画院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常态化开展廉政法律法规、警示案例集中学习,赴济宁市廉政教育中心现场接受廉政警示教育组织排查和动态更新廉政风险点,完善党员干部廉政档案,一名党员干部家庭荣获“济宁市最美廉洁家庭”。我院创作的廉政作品相继荣获“齐风鲁韵·铸魂化人”廉洁文化建设视频优秀奖、济宁市优秀小型剧目最佳剧目奖,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环境。

二、重点工作和主要职责任务

  突出艺术创作“主阵地”特色,书画成果取得新突破2023年我院2人作品入选亚洲文化艺术交流周——“斋馆别号鉴藏印暨金石拓本题跋国际大展”我院是唯一一个在“斋馆别号鉴藏印”和“金石拓本题跋”中均获入选的省内画院3人作品入选第八届全国画院作品联展(前七届共3人入选,取得重大突破,1人作品获“晋京优秀作品”奖,是山东唯一篆刻晋京作品;1人作品入选“全国第九届篆刻作品展览”,为济宁市唯一入选作者;1人作品入选“全国中国画册页作品展”。谋划“画说济宁”“黄河文化”等主题创作,完成“红色百年·大运流长——大运河文化主题美术书法三年创作工程”100件,25米合作长卷基本完成。连续六年在山东省画院联展中取得全省入选率第一的优异成绩。连续三年参加“沿黄九省”城市画院联展,作为协办单位参与展览。与济南市美术馆(济南画院)、淄博美术馆(淄博书画院)同作为山东省地级市画院代表参加“中国大城市专业画院优秀作品联展”。我院4件作品荣获“乔羽文艺奖”。

探寻文艺创作“源头活水”,戏剧创作打开新局面《一幅坐垫》《心灵救赎》《运河水脊》《谁动了我的瓜》等8部作品在省、市展演评比中获奖或发表,《幸福食堂》等3部作品入选山东省文旅精英人才“高级编剧”培训班优秀作品集。积极推进“黄河入东海·万里抒胸怀”戏剧创作。创作了《黄河岸边是家乡》《红军和尚》《熊猫小竹的一家》等4部大型作品,完成《取情报》《芦衣顺母》等近20件情景剧及曲艺作品,为其他单位指导修改作品5件,撰写杂技评论2篇。赴西安、杭州观摩艺术节、戏剧节优秀剧目,受邀开展采风近10次,承编的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戏曲剧种全集——端鼓戏》即将由人民出版社出版。

围绕专业提升“全国面”关注聚力谋划长远发展参与济宁市历史文化资源挖掘整理工作,金石研究课题被评为市社科联结项“优秀课题”、入选“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课题”,金石理论文章在《中国文化报》《西泠艺丛》等国家学术刊物发表。参与组织的首届中华印信文化精品展在市孔子博物馆开幕;举办“温故知新·儒学经典名句篆刻学术展”“第二届国际中青年陶瓷印巡展”“全国当代篆刻邀请展”等专题展览4次。提升藏品库典藏能力,通过捐赠等方式新增藏品20余件,继续为济宁积累艺术财富。

聚焦内外联动“高质量”发展,交流推广呈现新气象协助全市大活动,承担“2023 中国•济宁研学旅行创新发展大会”研学游画册编制。济宁书画群体第一次走进西安举办展览,与西安中国书法艺术博物馆建立合作机制。先后与陕西省艺术研究院、山东艺术学院达成创作合作意向;与内蒙古呼和浩特美术馆、内蒙古书画院达成展览合作意向;与古都开封达成金石文化合作意向。利用我院人员在西泠印社、省市美协、书法家协会的影响优势,合作举办艺术普及推广活动10余次,促进了群众文化的繁荣发展。

(五)广泛开展“艺术五进”,助力群众文化满意度提升。举办2023年济宁市迎新春书画作品展,连续举办9期贺岁作品网络展,到太白湖消防支队大安镇石马村等开展文化进万家”活动20余营造浓厚节日氛围到洸河路小学、普育小学海达行知学校、山师大太白湖实验中学、荣军优抚医院开展“书画进校园”“书画进军营”志愿服务活动。首开与高校合作模式,与山东艺术学院、曲阜师范大学、济宁市高级职业学校、中国美术学院校外师资班开展交流或讲座。赴金乡县开展2023“传承优良家教家风·文艺精品下基层”演出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六)围绕重点工作“精准深”调研,理论研究上升新高度。今年我院开展了4次专题调研,5项课题获省文旅厅和省、市社科联立项,其中省社科项目实现零突破;济宁金石资源调研报告和艺术赋能乡村振兴的报告,被推荐报送省文旅厅等省级部门;以德治市调研成果荣获市社科联主题征文一等奖;落实市局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工作安排,赴西安学习考察的调研报告对促进我市文艺发展提出了参考意见。

三、内部管理

(一)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管理落实到位。全面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度,按时与工作人员签订、续订聘用合同。及时办理、调整岗位设置事项,在公开招聘、竞聘上岗、人员聘用、考核奖惩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事项中不存在违规违纪行为。严格遵守单位三定方案,不存在擅自调整内设机构及名称、加挂牌子的情况。及时按照规定办理法人变更登记,规范使用《事业单位证书》和单位印章,使用程序合规、手续规范。目前画院人员整合调整已全面到位。

(二)预算绩效执行严格规范。认真学习编制要求和有关规定,绩效目标编制按时落实、科学规范。制定印发画院财务制度,日常管理中能做到严格遵守、认真落实,财政资金的使用科学合规。如实进行产权登记,及时报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按规定进行国有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登记中科目明细、功能分类、经济分类等科目规范精准。1名财务人员被市财政局评为“2022年度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先进个人”。

(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执行较好。健全完善画院运行管理体制机制,制定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务工作制度、综合管理制度、业务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制度、其他制度等七大类35项工作制度在内的《济宁市孔孟书画院工作制度汇编》,其中配合部室制定的《济宁市孔孟书画院艺术创作选题机制》《收藏管理办法》等业务制度,均为首次制定,进一步提高了画院工作质效。制度科学精准,可操作性强,日常工作中能做到严格执行、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市孔孟书画院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规范管理、高效运行。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没有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情况;

(二)没有业务职能未履行;

(三)没有违约和社会投诉现象,没有违法活动被立案审查,没有涉及法律诉讼;

(四)没有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

(五)没有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出租、出借印章行为;

(六)没有擅自加挂牌子的情况;

(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是公开。

 五、济宁市孔孟书画院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

机构名称:济宁市孔孟书画院

实有编制数:20人

实有编制人员名单:郑志群 王梦旸 刘培露 王德亮 李淑琴 张翠兰 宫书娟 蔡海涛 谢天然 王园 李云鹏 李桂英 高歌  靳贵芳 丰伟 杨海阳 陶涛 杜庆龙 刘雪敬 韩国玉

版权所有: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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