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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文物保护与考古工作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推进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4-03-24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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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上午,全市文物保护与考古工作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推进会议召开,传达学习2024年全国文物局长会议、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山东省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座谈会、2024年全省文化和旅游工作会议、山东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协调机制第一次会议精神,通报全市文物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第一轮县市区互查情况,全面总结2023年度工作,安排部署2024年重点任务。会议由市文化和旅游局三级调研员张兴春主持,市文化和旅游局二级调研员徐伟讲话。

会议指出,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文物工作者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履职尽责、砥砺前行,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承办2项国家级工作会议,7项工作获得全省第一,成绩可喜可贺。积极协调、加压奋进,对上争取成果丰硕;科学规划、统筹保护,一区两园文保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加强监管、全程调度,文保工程提速提效;守牢底线、整改隐患,文物安全扎牢屏障;注重保护、服务发展,考古工作扎实有力;挖掘价值、传承文脉,文物活化利用工作成效明显。

会议强调,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全省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座谈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发扬“三争四敢”精神,坚持保护第一、传承优先的理念,全面加强文物系统性保护和合理利用,全力实施文物保护活化工程,进一步提升文物保护管理和传承利用水平,推动全市文物保护与考古工作高质量发展。要高标准推进曲阜儒家文化代表性建筑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精心实施“两园”保护传承提升工程,着力提升文保工程项目实施水平,深入推进文物考古探源,规划建设文物主题游径,守牢文物安全底线,全面落实“先考古、后出让”制度。

会议强调,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党中央决策部署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十四五时期最大规模的文物保护行动。要深刻领会此次普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普查工作要求,高标准、高水平落实好各项任务。一是明确总体要求,统一思想认识。要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要求,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切实增强做好文物普查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以更高站位、更强自觉、更大力度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二是细化工作措施,坚持“应查尽查”。普查范围为我市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要逐项进行复核,更新完善登录信息,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普查过程中要做到心中有使命、实施有章法、工作有质量、保障有力度。三是注重过程管理,强化质量提升。各级普查机构要将普查质量控制贯穿于普查全过程,对普查野外达到率和调查区域覆盖率、文物认定标准执行情况、文物信息采集质量、文物认定工作程序等加强质量控制,严格执行普查标准,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四是加强组织保障,狠抓责任落实。要健全完善普查协调机制,加快组建普查队伍,充分调动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机构、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博物馆、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社会力量参与普查工作;要加强业务培训,强化监督问责,要切实加强宣传,提高文物普查社会认知度和全民文物保护意识,积极营造文物保护的浓厚社会氛围,让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真正成为社会各界支持、参与的全民文物保护大行动。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曲阜市文物局,嘉祥县文物旅游服务中心,济宁高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文化旅游处)、太白湖新区文化和旅游局、济宁经开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社会事业中心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业务科长;局机关有关科室负责人,市文物保护中心中层以上干部,济宁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协调机制成员单位业务科长参加会议。

版权所有: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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