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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掌握普查规范 注重实际操作技能 济宁市举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专题培训

发布日期:2024-05-26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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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至25日,市文化和旅游局举办济宁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培训班,邀请省内知名专家授课,培训内容包括文物安全与执法案例、普查问题梳理与探讨、建筑遗产田野调查与记录、普查标准与著录说明、普查系统操作讲解等,邀请曲阜市普查试点业务骨干以崇觉寺铁塔等文保单位为例,开展文物信息采集现场教学和经验交流,全力推进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省文化和旅游厅执法督察处处长解秀海出席开班仪式并授课,市文物普查协调机制办公室副主任、市文化和旅游局二级调研员徐伟作动员讲话,市文物普查协调机制办公室副主任、市文化和旅游局三级调研员张兴春主持开班仪式。

徐伟指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党中央决策部署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十四五时期最大规模的文物保护行动。至今年4月,我市已顺利完成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一阶段任务,成立了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协调机制和普查工作专班,制定印发了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和宣传工作方案,曲阜市被国家文物局确定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国家级试点县,汶上县被省文物局确定为省级试点县,均圆满完成试点任务。自5月起,全市文物普查进入第二阶段,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

徐伟强调,各级普查机构要深刻领会此次文物普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普查工作要求,高标准、高水平落实好各项任务。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总体要求。要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要求,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切实增强做好文物普查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以更高站位、更强自觉、更大力度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壮大普查队伍。要充分发挥普查协调机制(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兼顾,合理布局,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保障。要进一步建强普查队伍,充分调动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机构、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博物馆、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社会力量参与普查工作。三是要细化工作措施,坚持应查尽查。要强化部门协同,加强文旅、住建、工信、水务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全面系统收集各类文物线索,加大内河湖泊、丘陵等容易遗漏和普查难度较大区域的普查力度,确保应查尽查、应细尽细、应保尽保,让普查结果经得起历史和群众检验。四是要注重过程管理,强化质量提升。要将普查质量控制贯穿于普查全过程,对普查野外达到率和调查区域覆盖率、文物认定标准执行情况、文物信息采集质量、文物认定工作程序等加强质量控制,严格执行普查标准,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五是要严肃普查纪律,加强普查宣传。要如实填报登记信息,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发现因人为破坏、监管不力等因素造成已登记文物遭破坏、撤销、灭失的情形,要依法调查处理,严肃追究责任。要切实把宣传作为文物普查的一项重要工作贯穿始终,及时有效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热点问题,营造文物保护的浓厚社会氛围。

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协调机制成员单位业务负责人、市文物普查协调机制办公室及各市级普查队伍业务骨干、各县市区文物普查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管负责同志及业务骨干、部分县市区乡镇(街道)普查队员共计90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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