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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旅游公共服务中心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25-01-08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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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济宁市旅游公共服务中心

2、单位住所:济宁市红星东路84号

3、法定代表人:王德凯

4、经费来源:财政拨款

5、开办资金:29万元

6、举办单位: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7、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展旅游公共服务,促进旅游事业发展。参与拟订全市旅游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和计划;承担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旅游咨询和旅游志愿服务工作。参与全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市场推广开发及旅游产品品牌建设工作。承担导游人员资格、等级考试和评定相关事务性工作;开展旅游行业教育培训。承担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济宁市旅游公共服务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济宁市旅游公共服务中心。

第三条  本单位类别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四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红星东路84号。

第五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

第六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是29万元。

第七条  本单位举办单位是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第八条  本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是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九条  本单位领导体制是行政领导人负责制。

第十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一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开展旅游公共服务,促进旅游事业发展。

第十二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参与拟订全市旅游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和计划;承担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事务性工作。

(二)组织开展旅游咨询和旅游志愿服务工作。

(三)参与全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市场推广开发及旅游产品品牌建设工作。

(四)承担导游人员资格、等级考试和评定相关事务性工作;开展旅游行业教育培训。

(五)承担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 党的领导

第十三条  济宁市旅游公共服务中心党支部要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本单位改革发展重大问题,支持行政主要领导人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本单位党务工作由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负责组织实施,履行党建相关职责,所需经费从日常工作经费中列支。

第四章 举办单位

第十四条  举办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一)提出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任命本单位科级及以下人员;

(四)监督本单位运行;

(五)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招聘;

(六)查阅本单位会议记录;

(七)审核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草案;

(八)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权利等。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济宁市旅游公共服务中心行政办公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等。

第十六条  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组织任命;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为组织任命。主要行政负责人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业务工作;

(二)管理本单位的日常事务;

(三)负责本单位的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

(四)主持开展工作;

(五)组织实施单位年度工作计划;

(六)拟定内部管理制度;

(七)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文件;

(八)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务。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义务有: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决策机构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

(三)按照事业单位职责范围和章程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模范遵守财经纪律,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并加强对单位的财务管理;

(七)超越事业单位职权范围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或者由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

第十七条  根据有关规定,本单位设置综合部(党群工作部)、咨询服务部、旅游产品开发部、培训部4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综合部(党群工作部)。承担中心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相关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等工作;承担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承担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参与拟订全市旅游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和计划,承担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事务性工作。

(二)咨询服务部。承担全市旅游咨询工作,组织开展旅游志愿服务活动。

(三)旅游产品开发部。承担旅游产品研发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旅游产品营销推介,参与旅游产品品牌建设工作。

(四)培训部。承担导游人员资格、等级考试和评定相关事务性工作;开展旅游行业教育培训。

第六章 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八条  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九条  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二十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的人事管理、岗位管理、人员聘用、考核奖惩、社会保险、工资福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应当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后,变更新的法定代表人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章 信息公开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

(一)本单位章程;

(二)本单位依法设立、变更登记信息;

(三)本单位年度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

(四)年度财务报告;

(五)本单位认为应该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八章 终止程序和剩余资产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依规应当终止的。

第二十七条  本单位终止,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

第二十八条  举办单位同意本单位终止后,本单位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报举办单位审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十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进行处置。

第九章 章程修改

第三十一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决策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2021年5月20日济宁市旅游公共服务中心主任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四条  法律、法规、规章对章程的制定、修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济宁市旅游公共服务中心。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

三、依法年度检验检查信息

按照市事业单位管理局要求,我单位依法进行年度年检工作,2024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如下:

一、党建引领推动学习教育活动走深走实

(一)抓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

一是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通过“三会一课”、专题学习、读书研讨等多形式开展政治学习,引导党员干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二是丰富学习载体增强实效。组织党员干部赴红色教育基地现场学习、参观廉政文化展、观看爱国主义电影,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提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

(二)强化组织生活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和领导干部上党课、谈心谈话等制度。高标准召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严格落实主题党日活动制度,组织开展了庆祝三八妇女节、观看爱国主义电影、参观红色教育馆等主题党日活动,推进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强化组织领导。制定了《中共济宁市旅游公共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细化了任务配档表,促进党纪学习教育谋在前。4月19日,召开了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安排部署市旅游公共服务中心党支部党纪学习教育,并提出了相关要求。强化《条例》学习。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组织党员开展了学习感悟交流。党支部开展《条例》“每日一学”,每天向党员推送2条《条例》规定,督促党员每天学习。开展实地参观学习。分别组织干部职工赴孙扩图家风纪念园、石桥镇红色记忆馆参观学习,并赴市博物馆开展“儒韵清风 济州话廉”——济宁市廉洁文化展的教育学习。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按照《关于开展“一月一主题,一月一警示”廉政教育的通知》要求,每月开展一次警示教育,警钟长鸣,筑牢廉政底线。

(四)抓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签订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强化组织领导,制定《中共济宁市旅游公共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加强党风廉政学习和警示教育,定期通报违纪典型案例和重要节假日廉政警示提醒,引导党员严守纪律规矩,做到自警自律。2024年共开展党风廉政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12次,党支部书记讲纪律党课2次。以党建为引领,加强导游主播队伍管理和建设,严格在抖音、微信视频号等短视频平台发布宣传视频的审核,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宣传,壮大主流声音。

二、重点工作成绩显著

(一)新媒体宣传工作成绩斐然

一是文旅强音行动稳步推进。3月25日在全市文旅系统宣推强音行动推进会议上,总结了2023年度文旅市场推广新媒体宣传工作经验,安排部署了2024年度文旅宣推强音行动重点任务,组建了广渠道推广四支队伍,新媒体宣传四级矩阵。目前已经建立“济宁市文旅局信息宣传工作群”各县市区信息工作人员71人,“新媒体宣传微信互动群”各县市区新媒体宣传工作人员88人,“全市文化济宁金牌导游主播培训班”各县市区金牌导游主播111人,这些信息群的建立有效加强了各县市区新媒体宣传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的渠道和空间。视频作品紧跟热点话题,及时创新创作潮流作品;围绕全市文旅重大活动,特别是春节、五一、端午等节假日,专题研究提前预热,以增加济宁网络热度来引流。“济宁文旅”抖音新媒体宣传成绩斐然。聚焦宣传内容策划设计,围绕全市文旅重大活动,发布视频宣传我市文旅资源增加济宁网络热度。

二是“济宁文旅”新媒体宣传取得佳绩。截至目前“济宁文旅”抖音帐号创作发布视频256个,直播17场,视频总播放量超过1亿。“济宁文旅”抖音号被评为2024“好客山东”文旅新媒体优秀账号,相关话题热度持续攀升。着力旅游攻略分享,为游客提供实用的旅游攻略,包括景区、文博场馆、星级饭店(民宿)、购物场所、美食等方面的介绍,方便游客规划行程。引发网友情感共鸣,“与辉同行阅山河山东行”活动,创作发布“与辉同行济宁行”系列作品19条,播放量550万吸粉3万。配合“‘乐宿济宁’惠游景区暖冬月”活动,启动“济宁文旅与爱同行”大学生暖冬活动。以“济宁文旅与爱同行”活动为例,通过给异地求学的济宁籍大学生送特产等方式,传递家乡温情,引发情感共鸣,吸引大学生关注家乡文旅。  

(二)强化培训提升导游人员素质

5月11日,召开了2023年度新考取导游人员岗前培训会议,为2023度新考取导游资格证书人员发放导游资格证书并进行岗前培训,同时邀请部分旅游企业到现场面对面招聘宣讲。5月23日-24日,举办了2024年度全市导游素质提升培训班,本次培训班将专家授课和现场教学相结合,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对导游员实操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10月22日,在汶上县举办了2024年导游专项素质提升培训班,邀请专家为汶上县宝相寺景区、中都博物馆等景区导游员、讲解员进行了专场培训。11月18日-22日,举办了2024年度全市导游素质提升(线上)培训班,本次培训内容丰富,既有理论讲解又有经验分享,不仅能促使导游们专业技能方面的提升,还拓展了新知识、开阔了新视野。

导游管理服务工作务实高效,全年共发放导游资格证书232本,导游事项审批2083次;累计接听旅游咨询电话约900余次。

(三)严密组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济宁考区考务工作

11月23日至24日,2024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济宁考点(济宁职业技术学院)考务工作圆满完成。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市旅游公共服务中心,在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和市文化和旅游局管理科的指导下,制定《2024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济宁考点)考务工作实施方案》,成立2024年导游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逐项研究考务工作要求,组织召开考务培训会议,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考试期间,现场监督并指导考务工作,严格落实考场纪律,查看考生考试情况,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圆满完成。

(四)参加全省导游大赛取得优秀成绩

10月30日至11月1日,参加由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山东省委员会、山东省妇女联合会联合举办的第八届山东省旅游行业导游职业技能竞赛决赛。我市选派的三名选手在决赛中取得优秀成绩,朱郁安和司芹芹获中文组三等奖和优秀选手奖、闫利娟获英文组三等奖,济宁市获得突出贡献奖。

(五)金牌导游主播进景区活动精彩纷呈

一是春节期间与华为公司联合举办了“文化济宁贺新春之寻龙过大年”新媒体宣传活动,并在曲阜万仞宫墙前举办了启动仪式。众多旅行主播参与其中,活动期间共发布抖音视频1000余条,播放量共计1338.5万次;二是举办“游运河记忆·提能力素质”之金牌导游三八节活动;三是组织金牌导游主播开展“尼山花朝节,春游正当时”新媒体采风活动;四是组织金牌导游主播开展“邂逅繁花济宁”赴兖州牛楼小镇、邹城峄山拍摄活动。

(六)“济宁好礼”特色文创产品精彩不断

精选我市特色旅游商品文创产品,参加省文旅厅组织的“沿着黄河遇见海”夏季文旅推介活动。先后赴黄河沿省西安、兰州、成都、洛阳、敦煌等八省十城市宣推济宁文旅资源,发布济宁文旅产品,充分展示了“文化济宁”的厚重如书、锦绣如画、温馨如家的独特魅力。由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的“好客山东·山东有礼”旅游商品大赛中,市旅游公共服务中心获得优秀组织奖。

(七)服务大局认真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工作

根据市文化和旅游局统一安排部署,市旅游公共服务中心认真做好“2024年中国国际孔子文化节”接待服务工作,严格时间节点,细化服务内容,圆满完成“一对一”接待服务工作任务;顺利完成“2024年孔子文化节闭幕式”各项筹备工作。做好省厅2024年度文化和旅游人才到基层一线服务工作。

四、济宁市旅游公共服务中心编制实名制情况

实有编制人数:16人

实有编制人员名单:

王德凯 唐 宏 顾 非 郑 猛  吕 腾   马  敏  王 曦 

王凤奇 张 琳 侯 莉 汪宗良 陈长龙  郭 荣 刘贤贤  杜源源  张 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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