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信息发布>工作动态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日期:2025-03-24 14:45
浏览次数:


2024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大力指导下,市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积极构建“依法、守法、执法、普法”工作体系,为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聚焦“行政依法”,扛牢法治建设使命

1.紧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纳入会前学规学法、重大决策前学规学法等,全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第一议题”专题学习3次、专题讲座1次、集中学法3次。

2.紧抓法治引领这个“牛鼻子”。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文化旅游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局领导班子干部执行力和工作实绩正面清单,落实年终述职述法一体化考核,以法治思维统揽全局,把法治工作与文旅发展同部署同检查同推进,确保学法用法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3.紧抓法治带头人这个“方向盘”。认真落实《〈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工作责任清单》,制定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局主要负责同志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法治建设“一岗双责”。全年局党组传达学习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会议精神2次,听取法治专题汇报2次。

(二)聚焦“全民普法”,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1.突出组织领导,形成全覆盖普法责任体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工作计划》,细化责任科室、责任单位,确保普法责任全面落细、普法任务全面分解、普法工作全面到位。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将执法力量下沉到主城区、功能区基层一线,通过网格化方式实现执法监管全覆盖。

2.突出队伍建设,营造全方位学法浓厚氛围。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专题法治培训,开设文旅干部大讲堂、文旅普法微课堂,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举办文旅系统法治素养考试、学法用法考试、新任职干部法治考试,组织年终专题述法评议,不断提升文旅系统党员干部法治素养和法纪意识。强化执法队伍建设,采取线上线下、市县联动、以案施训等形式,组织全市文化执法业务培训班10场次,累计培训执法人员420余人次,考试通过率100%,1人进入全国专业师资最终选拔。

3.突出重点环节,构建全行业守法规范秩序。聚焦“以事宣法”,推动文旅普法走“实”。先后开展“3.5学雷锋志愿服务”进社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进景区、“文化安全一堂课”进校园、“扫黄打非·助老护苗”进社区等系列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270余幅,开展现场咨询230余次,文化旅游法制宣传覆盖面不断扩大。聚焦“以治促法”,推动文旅普法走“深”。深入开展“助老护苗”、未成年人保护、暑期旅游市场等专项行动,在执法过程中常态化开展普法教育宣讲,提高文旅经营单位守法经营意识。聚焦“以案释法”,推动文旅普法走“心”。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行政处罚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将普法宣讲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定期向社会发布旅游消费维权案例、节假日出游提示,帮助群众避免法律陷阱,提升群众法律意识,推动普法工作提质增效。

4.突出特色引领,树立全社会倡法强大合力。融入文旅活动。结合“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旅游日”等节点,开展文旅普法“进景区、进场馆、进社区、进学校”活动,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浓厚氛围。融入文化阵地。建设执法支队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开展“护苗行动”“绿书签”行动,用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托图书馆等文博场馆,开展民法典、宪法等宣传活动,实现普法宣传与阵地建设双促双赢。融入文艺精品。联合市纪委监委打造全省首个沉浸式小剧场“儒韵清风·清廉剧场”,《闯关赴任》获文旅部首届全国小戏小品展演优秀作品奖、全省十大“优秀廉洁剧目”,全年演出20余场次、观众1.5万余人。2件作品荣获第四届济宁市法治文艺作品一等奖、2件作品荣获法治文创实物一等奖、1件作品荣获济宁市普法LOGO,我局荣获优秀组织奖。

(三)聚焦“规范执法”,优化法治建设环境

1.完善制度流程。根据《济宁市涉企行政检查通用指引》《济宁市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修订《济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案情集体研究分析制度》等9项执法办案规范化工作制度,细化执法标准与程序;在全省率先出台《济宁市文物安全和行政违法案件调查办理报告工作规范》,将规章制度转化成操作指南,明晰案件处理流程和要求具体,指导市县文物部门、执法部门及时准确上报案件信息,提升文物违法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全面梳理文旅执法方面不予处罚和减轻处罚条款事项,动态调整“不罚轻罚”清单和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提高法律适用的一致性和透明度。

2.推进涉企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制定文旅领域《规范执法专项工作方案》《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召开专题部署会议,明确文旅领域的整治目标和工作重点。对照规范执法5个方面35项整治重点,全面检视深挖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工作台账,每月汇总梳理工作开展情况,通过规范文旅领域执法行为,纠正涉企行政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优化营商环境。在中央组织部、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上,济宁市司法局推广了我局执法现场办案工作经验。我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系统客户端、服务端在线率均为100%,连续十一个月位列全省首位。移动执法在山东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覆盖率、正确率、及时率均达到100%,位列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单位首位。

3.强化案卷规范化建设。每季度组织全市文化执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采取“自查自纠+交叉互评+集中复核”相结合的方式,累计对300余个执法案卷逐卷评阅,按照一卷一台账逐个列出清单,归纳执法案卷制作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查缺补漏,深入整改。我局1个案卷荣获2024年全省文物行政处罚案卷“十佳案卷”,2个案卷荣获“优秀案卷”,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济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荣获优秀组织单位。1个案卷荣获2024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优秀案卷,全省仅7个案卷获此殊荣。在全市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和行政执法案卷“双十佳”评选中,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域1个案例荣获十佳案例、1个案卷荣获十佳案卷。

(四)聚焦“履职守法”,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1.健全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遵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三重一大”全部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等规定。本年度内,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形成的决议决定无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情况,无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造成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的决策。推进《济宁市文物保护条例》立法立项,《关于促进全市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济政办字〔2024〕10号)纳入2024年度济宁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正式印发施行。

2.健全科学审核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加强我局规范性文件、政策类文件管理。将合法性审核贯穿立项评估、部门起草内审、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公文签批印发报备、后评估及清理等全过程,形成闭环式管理,引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开展外部监督,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全年开展合法性审核5次,先后开展涉国旗管理有关规定、涉国发〔2024〕14号文件有关政策规定、妨碍统一大市场政策规定、不平等对待企业规章政策、局内部文件清理等清理工作5次;截至目前,我局现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局内部规范性文件2件。调整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开展公平竞争专题培训,进一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全年完成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措施清理排查工作2次,牵头开展文件制发前公平竞争审查5次。

3.健全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监督制度。建立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制度,法律顾问在合法性审核中充分发挥作用、全部出具法律意见书。牵头完成北京中银(济宁)律师事务所法律事务服务工作结项评估。针对我局2024年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开展调研问卷征求意见建议并顺利完成年度考核评估。全年通过自聘律师开展法律服务6次,申请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24次,有效确保了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可操作性。2024年度,我局无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依法决策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主要在于公众参与度不够。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公众参与渠道和方式有限,群众的意见建议听取吸纳不足;风险评估不够充分,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专家论证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专家意见的权威性和科学性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在于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一线执法人员绝大多数不具备法学教育背景或专业法律素养,年龄偏大、学历层次偏低,与面临的新形势、提出的新要求相比尚未完全匹配。新兴事物监管和网络案件办理相对薄弱,特别是由于互联网领域案件手段隐蔽,取证困难,网络案件转化率较低。

三、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市文化和旅游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带头落实《〈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工作责任清单》,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来抓。

(一)坚持高站位,加强法治建设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治政府建设关于普法宣传教育、优化政务服务、改进执法方式、政务公开等内容纳入我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顺利通过全省依法治省办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参加2024年度市直部门专题述法履职评议会议,并接受“两代表一委员”现场质询评议。组织开展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专题述法会议。

(二)坚持高标准,履行法治政府职责。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紧扣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模范遵守宪法及国家法律法规,切实把依法行政的部署要求贯彻落实到文旅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全面提高依法履职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更新《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三)坚持高要求,严格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以讲促学、以学促用、学用结合、重在实践,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局长办公会等形式学习解读法律法规以及党内法规,有效地带动党员干部学法用法。指导各支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依法行政、法治思维等列为党员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通过专题学习、观看警示片、现场观摩等形式,掀起全系统学法用法新高潮。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着力提升法治思维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落实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和谐法治环境,树立法治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着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加快推进《济宁市文物保护条例》立法,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规范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落实公职律师、党政法律顾问参与制度,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三)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公开与行政行为有关的法律政策依据、办事流程及具体结果,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扎实推进文旅领域执法改革,通过充实执法力量、强化业务培训、规范执法行为等方式,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四)着力提升法治宣传效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文化旅游领域法治宣传。发挥场馆阵地、舞台阵地、新媒体阵地等作用,打造以“剧”普法、以“展”普法、以“演”普法新模式。深入挖掘我市文化历史遗迹中的法治元素,打造法治文旅宣传品牌,有力推动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版权所有: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