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定邹城市大洪漫谷景区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09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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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山东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邹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推荐,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拟确定邹城市大洪漫谷景区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5年4月9日至17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向我局提出。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并提供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联系电话:0537-2171699;邮箱:lyjghk@163.com。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