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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济宁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11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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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我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促进大运河文化遗产传承弘扬,推动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市文化和旅游局起草了《济宁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现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6年2月12日—3月13日期间,登录济宁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jining.gov.cn/)或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网址:/),查看草案征求意见稿,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邮政编码272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济宁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立法”字样。

(二)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nwljfyk@163.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

《济宁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pdf

《济宁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起草说明.pdf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2月11日


版权所有: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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