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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旅游公共服务中心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26-03-05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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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济宁市旅游公共服务中心 2、单位住所:济宁市红星东路84号 3、法定代表人:王德凯 4、经费来源:财政拨款 5、开办资金:29万元 6、举办单位: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7、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展旅游公共服务,促进旅游事业发展。参与拟订全市旅游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和计划;承担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旅游咨询和旅游志愿服务工作。参与全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市场推广开发及旅游产品品牌建设工作。承担导游人员资格、等级考试和评定相关事务性工作;开展旅游行业教育培训。承担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济宁市旅游公共服务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济宁市旅游公共服务中心。 第三条 本单位类别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四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红星东路84号。 第五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 第六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是29万元。 第七条 本单位举办单位是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第八条 本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是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九条 本单位领导体制是行政领导人负责制。 第十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一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开展旅游公共服务,促进旅游事业发展。 第十二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参与拟订全市旅游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和计划;承担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事务性工作。 (二)组织开展旅游咨询和旅游志愿服务工作。 (三)参与全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市场推广开发及旅游产品品牌建设工作。 (四)承担导游人员资格、等级考试和评定相关事务性工作;开展旅游行业教育培训。 (五)承担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 党的领导 第十三条 济宁市旅游公共服务中心党支部要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本单位改革发展重大问题,支持行政主要领导人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本单位党务工作由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负责组织实施,履行党建相关职责,所需经费从日常工作经费中列支。 第四章 举办单位 第十四条 举办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一)提出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任命本单位科级及以下人员; (四)监督本单位运行; (五)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招聘; (六)查阅本单位会议记录; (七)审核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草案; (八)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权利等。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济宁市旅游公共服务中心行政办公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等。 第十六条 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组织任命;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为组织任命。主要行政负责人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业务工作; (二)管理本单位的日常事务; (三)负责本单位的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 (四)主持开展工作; (五)组织实施单位年度工作计划; (六)拟定内部管理制度; (七)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文件; (八)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务。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义务有: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决策机构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 (三)按照事业单位职责范围和章程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模范遵守财经纪律,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并加强对单位的财务管理; (七)超越事业单位职权范围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或者由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 第十七条 根据有关规定,本单位设置综合部(党群工作部)、咨询服务部、旅游产品开发部、培训部4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综合部(党群工作部)。承担中心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相关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等工作;承担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承担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参与拟订全市旅游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和计划,承担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事务性工作。 (二)咨询服务部。承担全市旅游咨询工作,组织开展旅游志愿服务活动。 (三)旅游产品开发部。承担旅游产品研发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旅游产品营销推介,参与旅游产品品牌建设工作。 (四)培训部。承担导游人员资格、等级考试和评定相关事务性工作;开展旅游行业教育培训。 第六章 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八条 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九条 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二十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的人事管理、岗位管理、人员聘用、考核奖惩、社会保险、工资福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应当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后,变更新的法定代表人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章 信息公开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 (一)本单位章程; (二)本单位依法设立、变更登记信息; (三)本单位年度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 (四)年度财务报告; (五)本单位认为应该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八章 终止程序和剩余资产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依规应当终止的。 第二十七条 本单位终止,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 第二十八条 举办单位同意本单位终止后,本单位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报举办单位审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十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进行处置。 第九章 章程修改 第三十一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决策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2021年5月20日济宁市旅游公共服务中心主任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四条 法律、法规、规章对章程的制定、修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济宁市旅游公共服务中心。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 三、依法年度检验检查信息 按照市事业单位管理局要求,我单位依法进行年度年检工作,2025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如下: 一、党建引领推动学习教育活动走深走实 (一)抓理论学习,提升政治素质 党支部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深入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年初制定2025年党支部党建工作要点,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学习、读书研讨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全年累计开展集体学习30余次、学习研讨6次、专题党课4次,参与党员覆盖率100%,年轻干部覆盖率100%。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廉政书画展1次、观看爱国主义电影1次,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提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 (二)规范组织生活,强化组织基础 2025年1月16日,完成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设支部书记1人、支部委员2人。党支部现有正式党员8人、退休党员3人、入党积极分子1人。完成党组织关系接收1人。党支部按照相关规定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和半年考核。党员全部具有大学以上教育经历,其中研究生2人。 (三)抓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筑牢思想根基 2025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组织党员开展思想动态调研、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以党建为引领,加强导游主播队伍建设和管理,严格审核在抖音、微信视频号等短视频平台发布的宣传视频,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宣传,壮大主流声音。 签订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定期开展廉政警示提醒,更新廉政风险点,完善2025年干部廉政档案,组织人事、财务等重点岗位年轻干部查摆廉政风险点。2025年共开展党风廉政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13次。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狠抓学习研讨、问题查摆、集中整治、警示教育、开门教育等重点任务。学习教育全覆盖,提高了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和干事效能。 二、重点工作成绩显著 (一)新媒体宣传推广成效显著。 一是宣传矩阵扩容提质。陆续开通小红书、B站等新兴平台账号,形成“抖音+视频号+小红书+B站”四大核心平台矩阵。其中抖音号作为核心传播阵地,全年发布作品455条,粉丝量超过51万,播放量全年超1.1亿;济宁文旅抖音账号荣获2025年全国政务号“突出贡献奖”。二是品牌热度持续攀升。升级推出“济宁文旅与爱同行”第二季宣推活动,吸引超10万名大学生参与,相关话题播放量突破2200万,进一步巩固青年受众群体基础。专题直播IP化运营,推出春季“春日赏花季”“全民大比拼”“艺彩乐翻天”主题直播,结合鱼台龙虾节、运河音乐生活节等重大活动开展现场直播41场。三是主题宣传亮点纷呈。圆满完成第四届全球媒体创新论坛、济宁市建设世界文化旅游名城大会等12场重大活动的预热、宣传,制作“跟着旅发大会游济宁”“吉利中国星运河音乐生活节”“智创未来机器人展全景看”“良友·圣府第杯2025年济宁美食联赛”“好客山东美食争霸赛”等专题视频集,相关内容累计播放量超1000万,有效提升了济宁文旅曝光度。 (二)导游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圆满完成2025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济宁考务工作,本年度全市共有1179名考生报名参考,人数居全省第五。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导游2700余人,其中国家级导游2人、“文化济宁 金牌导游”120人,人员队伍规模持续壮大。一是规范导游词体系建设。组织全市金牌导游从政务接待、商务考察、普通游览、研学旅行等不同场景创作4A、5A级景区导游词,梳理形成60万字导游词汇编,为全市导游讲解提供优质文本支撑。二是组织开展多维训练。围绕新媒体技能提升,邀请短视频创作与新媒体运营专家,举办新媒体技能提升培训班,提升导游新媒体宣传能力;围绕讲解能力提升,组织导游走进南旺枢纽博物馆、戴村坝等景点开展现场教学,让导游在孟庙孟府、三孔等核心景点沉浸式学习讲解技巧;围绕提升培养质效,组织实施考核评估,建立金牌导游个人培训档案,构建“理论考核+技能考核+实践评估”的综合考核体系。三是搭建沟通交流平台。组织我市金牌导游走进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等市内高校,向青年学子解读儒家文化、运河文化等本土特色文化;组织金牌导游深度参与运河音乐生活节试驾路线讲解、“名菜名厨名店”美食评选和全市美食联赛等重大文旅活动,利用个人新媒体账号多维度宣传济宁景区、非遗、美食。 (三)旅游服务效能全面提升。一是深度融入全市文旅发展大局。根据局党组安排部署,承办全市“名菜名厨名店”评选活动、协办“好礼济宁”文创产品设计大赛,全面参与济宁市建设世界文化旅游名城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尼山世界文明论坛、跟着孔子研学游推广活动、济宁文旅招商推介会等10余项重大活动。中心被局党组表彰4次,累计20人次被书面通报表扬,以精准服务助力产业发展。二是优化规范基础服务。全年审核导游事项1945次、打印发放导游身份识别卡1196张,发放导游资格证书270余本,接听导游咨询服务电话900余次,妥善解决导游执业诉求,提升行业满意度。三是畅通合作对接渠道。组织召开济宁—成都文旅合作洽谈会,重点介绍济宁市针对通航城市游客推出的“一张机票游济宁”专属优惠政策包,以及文旅产业发展的相关支持政策,并就客源互送、产品互推、市场共享达成合作意向。通过与民航中心、大安机场、孔子文旅集团协同化推进、精准推介,实现了机制化破冰。 (四)综合管理工作务实高效。一是做好安全生产督导工作。2025年,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理念,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完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全员学习贯彻,并用于指导实际工作。根据市局安监办分工,做好包保区域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对鱼台县开展假日安全生产督导工作。对中心全体人员开展安全专题培训6次。二是严格执行人事管理制度。中心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工资变动、工作调动、职称申报等工作。完成2024年度市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监督检查、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完成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集中审批工作,核定中心2025年度绩效总量;完成16人次薪级晋升、年终一次性奖金核定工作;完成2024年度法人年报工作,并按照流程更换法人证书;完成2024年人事统计报表报送工作;完成16人次社保基数调整工作,按月对社保客户端数据核对并缴费;为2名新入职人员完成办理入编、岗位聘用、工资核定、社保增员等相关手续。2025年组织开展职称推荐申报工作,推荐1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副高级职称;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岗竞聘工作,6名专业技术人员顺利晋升;完成4位干部提拔材料的提报、聘用及兼职手续;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三是狠抓财务工作规范化。按照规定及时编制年度单位预算、决算及绩效目标等报表,根据单位预算对财务计划执行进度进行监督,实时监控支出情况。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并严格落实济宁市旅游公共服务中心财务制度,确保财务工作规范有序。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规定,规范开展政府采购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固定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规范操作维护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精准掌握固定资产存量及增减变动情况,根据要求及时开展资产清查和产权登记工作。 四、济宁市旅游公共服务中心编制实名制情况 实有编制人数:17人 实有编制人员名单: 王德凯 唐 宏 顾 非 张 琳 郑 猛 吕 腾 马 敏 张 曼 张 震 王 曦 郭 荣 侯 莉 汪宗良 陈长龙 刘贤贤 杜源源 潘东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