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信息发布>通知公告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5年度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6-09 17:36
浏览次数:

为促进我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以下简称“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增强传承活动工作实效,规范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建设管理,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经传承人自评、县级初评、资料审查等程序,形成了评估结果。

全市参加评估的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共351人,其中优秀等次29人,良好等次134人,合格等次156人,不合格等次11人,丧失传承能力、保留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称号21人(见附件)。现将评估建议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26年6月9日至6月13日)。凡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进行反映,书面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便核实查证。信函以到达日邮戳、电子邮件以邮件日期为准。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山东省第23届省运会指挥中心E618

邮政编码: 272067

电子邮箱:jnwljfyk@163.com

联系电话:0537—2296612

附件:附件1:2025年度济宁市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优秀等次名单.docx

附件2:2025年度济宁市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良好等次名单.docx

附件3:2025年度济宁市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合格等次名单.docx

附件4:2025年度济宁市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不合格等次名单.docx

附件5:2025年度济宁市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丧失传承能力、保留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称号名单.docx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6月9日 


版权所有: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