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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5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建议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5-06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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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函》要求,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本地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经传承人自评、县级初评、市级评估等程序,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形成了评估建议结果。

全市参加评估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共11人,建议优秀等次2人,建议合格等次9人(见附件)。现将评估建议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26年5月6日至5月10日)。凡对评估建议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进行反映,书面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便核实查证。信函以到达日邮戳、电子邮件以邮件日期为准。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山东省第23届省运会指挥中心E618

邮政编码:272067

电子邮箱:jnwljfyk@163.com

联系电话:0537—2296612

附件:济宁市2025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建议结果.doc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5月6日 


版权所有: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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