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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播音、广播电视工程、文博系列中级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16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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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和旅游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2024年度济宁市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播音、广播电视工程、文博七个系列中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就报送2024年度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播音、广播电视工程、文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

(一)申报范围

1.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2.在我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3.中央、省属驻济单位和外市委托我市评审职称的,须经有权限的部门开具委托函。有关程序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简化中央驻鲁单位高级职称委托评审手续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63号)规定执行。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5.列入“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诚信档案库”人员在影响内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

1.严格执行《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以及国家和省制定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的标准条件。2024年山东省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按照《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文旅发〔202220号)执行;播音专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按照《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广电发〔202312号)执行;广播电视工程技术职称评审标准条件,按照《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广播电视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广电发〔202313号)执行。

2.按照《关于全面开展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字〔202156号),2024年我市初级职称继续实行考核认定,不再组织评审。

3.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4.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符合文物博物、艺术系列标准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以按照职称与职业技能评价的职业(工种)对应关系,申报相应系列(专业)职称评审。

5.改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应当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申报系列(专业)的职称标准条件。申报的职称应当与原取得的职称同层级,申报的系列(专业)应当与现专业技术岗位相一致,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改系列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

6.对提交SCIEI论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发明专利等申报材料申报人员进行面试答辩,考量其提供的申报材料是否为本人学术技术水平的真实体现;对破格申报、改系列申报复合型人才评审、专精特新举荐申报等申报人员进行面试答辩,考量其是否具备相应系列(专业)学术技术水平,面试成绩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7.继续实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中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制度,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照《关于建立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中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制度的通知》(济人社字〔202263号)有关规定,直接申报中级职称。

8.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申报人员要完成规定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济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通过后台数据共享的方式进行对接,专业技术人员只需在我市平台进行培训和学时申报等操作,学时记录将自动推送到省平台,个人无需另外操作。

9.高层次人才、基层人才、援疆援藏援青人才、东西协作援派人才、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其规定执行。

10.事业单位双肩挑人员申报职称时,应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进行兼职审批并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原件。

11.对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

12.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不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必要条件。已经取得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政府组织或社会认可的各类证书,可在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

13.加强职称诚信建设,对申报人员提交的学历和论文、著作、专利、课题、获奖等业绩成果,通过网络核验等方式验证其真实性,严厉打击各类论文著作代写代发、虚假刊发、不当署名等违纪违规行为。凡在职称申报过程中存在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纳入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诚信档案库,在规定期限内不准再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已骗取了专业技术职称的,由核准公布部门予以取消。

申报和审核要求

(一)申报要求

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模块进行填报。职称申报评审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承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涉及国家秘密的申报材料,一律采取线下填报,不得上传平台,申报人应按各评审委员会明确的涉密材料填报办法报送。对违规填报、上传、流转国家秘密的,一经发现,按照国家、省保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申报程序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价推荐、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推荐办法。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严格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工作程序的通知》(鲁文人〔201346号)规定的程序组织申报推荐,不得将单位职工评议与推荐委员会专家推荐互相替代。

1.单位审核。

用人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申报人员在业绩成果形成、评价 、发表及科研诚信等方面,是否存在品德失范行为。经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单位组织推荐时,要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规模较大的单位应相应增加人数),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对拟推荐人员要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

2.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办事机构)审核

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办事机构)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3.推荐参加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的,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直部门审核呈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属地原则可以由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推荐上报。自由职业者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者所在社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上报等程序。未经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主管部门人事机构和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填写审核意见的材料一律不受理。各系列职称申报材料一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上报,不得指派申报人员携带个人申报材料上报。

为确保申报推荐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关于严格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工作程序的通知》(鲁文人〔201346号)要求,各单位在向主管部门报送呈报材料时,应提交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的《XXX单位中级职称申报人员推荐工作报告》(报告中需插入推荐各环节照片)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的推荐工作承诺书。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在推荐上报评审材料时,须向市文化和旅游局提交经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的《XXX部门中级职称申报人员推荐工作报告》(附所属各单位工作报告、推荐各环节照片)及由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名的推荐承诺书各1份。

、填报材料要求

(一)2024年度职称申报评审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进行填报。

(二)请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职称申报说明进行填写,不得漏填或不填,没有内容的填写。申报材料中需打印的内容不得手写,需手写的内容不得打印。

(三)申报人员要严格按要求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填报的单位名称须与单位公章名称一致。

(四)学历信息: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要与学历、学位证书信息一致,不得随意简写。

(五)申报人员除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外,还必须上传本人照片,同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管理岗位上工作,因工作需要确需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同意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原件。

(七)申报人申报材料中涉及单位意见和主管部门意见的应规范填写意见和时间,审核人或单位负责人要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各种申报表格一律不得涂改,凡涂改的一律退回。佐证材料有改动痕迹的需由主管部门核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九)申报系统中填写的内容,均应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上传不全或申报内容填写不全的,由申报人员承担相应的后果和责任。

其他填报要求见附件2《系统申报注意事项》、附件3《纸质材料清单》。

、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

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816日,逾期不再受理。

按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材料呈报和评审时间要求,采取集中时间受理申报材料的办法,请各呈报部门在2024819日至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安排专人将评审材料报送到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人事教育科(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E0626),联系电话:2314401

五、纪律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要按照省、市职称相关政策要求,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确保各项改革举措尽快落地、发挥实效,不得放宽标准条件推荐申报,严肃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单位)职称工作。信访、投诉问题主要由用人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呈报部门指导下调查核实,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得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保障职称评审公平公正。对于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人员,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涉嫌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二)加强监督检查。在申报推荐工作中,用人单位要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主动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实施全程监督;自觉接受申报人员、单位群众以及社会舆论的监督。

(三)强化责任追究。用人单位负责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组织推荐;主管部门审查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等;呈报部门负责审核申报材料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齐全;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指导本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和材料审核工作,做好评审前材料分类整理、准备工作和评审委员会评审组织服务工作;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标准条件、工作程序、评审质量;职称管理部门负责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各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发现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对提交的申报材料,发现审核不认真或者违反评审政策、违反评审程序的,可以采取通报的方式,指出相关单位工作失误,提出整改意见。被通报单位拒不改正,影响评审材料按时申报或者评委会如期开评的,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职称评审规定,严肃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关政策执行。

 

附件:

附件1:《2024年度艺术、图书、群众文化、美术、播音、广播电视工程、文博系列中级职称材料报送时间安排》.doc

附件2:《职称申报明白纸》.doc

附件3:《职称系统申报注意事项》.doc

附件4:《纸质材料清单》.doc

附件5:《济宁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表》.doc

附件6:《2024年度××专业×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样表)》.doc

附件7:《承诺书(参考模板)》.doc

附件8:《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doc

附件9:《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doc

附件10: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业绩材料核查联签表.doc

附件1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装订目录》.doc

附件12:公示通知模板.doc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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