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非遗传承人2023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建议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8-05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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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市开展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工作。经过传承人自查、县市区评估、总结评估等程序,对济宁市省级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3年度传承活动进行了评估。 全市参加评估的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共32人,建议优秀等次6人,建议合格等次26人(见附表)。现将评估建议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8月5日至8月9日)。凡对评估建议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进行反映,书面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便核实查证。信函以到达日邮戳、电子邮件以邮件日期为准,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 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山东省第23届省运会指挥中心E618 邮政编码: 272067 联系电话:0537-2296612 电子邮箱:jnwljfyk@163.com 附件:济宁市省级非遗传承人传承活动2023年度评估建议结果.doc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