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孔孟书画院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25-03-12 14:44
浏览次数:
一、 依法设立登记的信息 事业单位法人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济宁市孔孟书画院(市艺术创作研究院、市金石文化研究院) 2.住所:济宁市任城区古槐路78号 3.宗旨和业务: (1)开展美术、书法、戏剧、影视文学等艺术创作和理论研究。 (2)开展金石文化研究和相关学术交流。 (3) 开展艺术展览、人才培训、对外文化交流和文化惠民等活动。 (4) 承担文博、艺术作品的征集、收藏职责。 (5)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书画院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工作。 (6)承担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法定代表人:郑志群 5.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6.开办资金:39万元 7.举办单位: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济宁市孔孟书画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孔孟书画院,其他名称全无。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古槐路78号。 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市政府批准设立,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管理,该主管部门(单位)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为准。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展览艺术作品,丰富文化生活,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第七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 (一) 开展美术、书法、戏剧、影视文学等艺术创作和理论研究。 (二) 开展金石文化研究和相关学术交流。 (三) 开展艺术展览、人才培训、对外文化交流和文化惠民等活动。 (四) 承担文博、艺术作品的征集、收藏职责。 (六) 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书画院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工作。 (六) 承担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八条 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行政办公会,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第十条 孔孟书画院院长、书记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他主要职责是: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行政办公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第十一条 本单位具体经济来源:财政拨款。 第十二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即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及个人。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三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四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本单位接受财政、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五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六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十六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九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条 单位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律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改变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2021年9月1日济宁市孔孟书画院院长办公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市孔孟书画院院长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三、法人年度检查信息 一、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夯实战斗堡垒基石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筑牢坚实思想根基。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以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和方针政策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召开18次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11次,深入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贯彻落实措施。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3次,党支部书记讲专题党课活动4次。通过集中学习、研讨交流、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化组织体系建设,全面压实从严治党责任。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原则,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提高领导班子决策能力。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提高“三会一课”召开质量,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制度。实施“党建+学习+创作+交流+惠民+宣传”的党建+5模式,推动党建与业务的互融共促。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开展“一名党员、一面旗·一个岗位、一品牌”创建活动,赴济宁职业技术学院、鲁抗医药集团等开展主题党日和支部联建活动10余次,持续擦亮我院五星级支部、特色支部牌子。党建调研课题《党建引领·艺术铸魂——为济宁乡村振兴助力赋能》荣获2023年度全市机关党建优秀研究成果三等奖。 (三)坚定不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干事创业氛围。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强化担当作为意识,持续深化纠正“四风”,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本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开展“纪法教育进家庭 传承清廉好家风”主题党日活动,完成党纪学习、廉政教育、“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等专题活动18次,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12次。推动廉政艺术创作,创作篆刻作品《廉政组印》、书画作品《莲》、戏曲联唱《党干部职责》等一批廉政艺术作品,我院3件作品首届“青未了”杯廉洁作品大赛中获奖,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廉洁环境。 (四)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提升意识形态把握能力。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亲自抓、靠前抓。认真执行《济宁市孔孟书画院意识形态管理制度》,着力抓好重大题材文艺创作,通过看稿会、研讨会,牢牢把握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加强文化活动意识形态监管,对我院主办的书画展览前言、展览作品、宣传内容等进行意识形态排查,涉党史类展陈展览严格落实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坚决防范意识形态风险。 (五)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落地。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和文化旅游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等,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平台收听收看法治主题节目,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在法治框架内开展全院各项工作,牢记使命依法履职尽责。积极开展宪法日、宪法周、法治宣传月主题活动,参加市文旅局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组织全院人员参加宪法知识竞答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开展法治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二、业务工作履职尽责、亮点频现 (一)聚焦主题创作工程推出精品争取荣誉。坚持守正创新,培根铸魂,围绕落实系列主题创作工程,精心组织画院艺术家开展精品创作,取得了优异成绩。一是重大题材主题创作结出硕果。深度挖掘儒家文化、运河文化题材,圆满完成“红色百年·大运流长——大运河文化主题美术书法三年创作工程”,定于1月24日举办专题展览开幕式;“尼山之光——美术书法主题创作工程”新增入选“2023-2025年全市重点文艺作品创作生产规划”;开展“画说济宁”创作工程,进一步描绘济宁的自然风光、人文景观与社会变迁,为传承和发扬地方文化贡献力量。二是在专业展览中连获突破。40余件(次)作品入选“轩辕梦——2024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华夏文脉 多彩湾区——中国大城市专业画院优秀作品联展”“第十三届全省画院联展作品”“第五届山东画院年展”“墨色——山东画院青年画院当代水墨国际邀请展”等省级以上专业展览。其中组织选送的12件作品入选“第十三届山东文化艺术节全省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入选总数比上届增加4件,在全省各地市中位居前列,其中书法作品入选6件,居全省第一位。3件作品入选“第十四届全国美展山东作品展”(含院聘画家1件),是我院在历届展览中取得的最好成绩。近20件作品参加“赞伟大祖国 贺盛世华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书画作品展”“‘运河之都 时代华章——济宁美术作品展”“济宁市重大项目美术作品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暨九三学社在济宁建立组织40周年书画展”“济宁市第七届青年美术作品展”等市级展览,进一步提升了我院专业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三是举办济宁市孔孟书画院主题创作县区巡展。系统梳理画院所有在职人员的创作作品,首次在鱼台、梁山、汶上三个县区相继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济宁市孔孟书画院主题创作巡展暨鱼台县书画作品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济宁市孔孟书画院主题创作巡展暨梁山县书画作品展”“迎新年 贺新春—济宁市孔孟书画院主题创作巡展暨汶上县书画作品联展”,协办山东省运河文化美术作品展等展览,通过艺术的力量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二)深耕细作促进戏剧影视文学创作繁荣发展。立足济宁文化沃土,实施“黄河入东海 万里抒胸怀”黄河主题三年戏剧创作工程,围绕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黄河文化、红色文化、乡村振兴等开展戏剧、影视文学创作,坚决践行使命担当。一是文艺创作评比成绩斐然。20件作品获市级以上荣誉,编剧的小戏《一串念珠》荣获文化和旅游部“首届全国小戏小品展演”优秀作品,柳琴小戏《弄拙成巧》荣获2024年度民间戏曲优秀剧目展演、“2024·法润齐鲁创作扶持计划优秀作品”等5项荣誉,大型廉政剧本《父女讼》荣获山东省首届“青未了”杯廉洁作品大赛文学作品类二等奖(一等奖空缺),参与创作的文创产品《廉泉让水·水杯设计》、动漫作品《一个印章》入选文创作品类“优秀奖”。另外,我院参与音乐配器和乐队伴奏的山东梆子大型现代戏《竹竿巷》荣获第十三届山东文化艺术节新创作优秀剧目奖、《微山湖上春光美》入选国家艺术基金“梆子腔新剧目音乐创作人才培训”项目优秀成果,《湖上红桥》《一抹红霞》等在“好戏山东.文旅小戏剧本荟”中获奖。二是众多剧本静待舞台绽放。完成大型廉政戏曲剧本《母亲的救赎》、大型剧本《迢迢》、独幕剧《小满的选择》、小戏《借钱》《舞动梦想》、小话剧《悔悟》、端鼓戏《刘文龙赶考》等剧本创作,受邀将已排演的小戏《如此保媒》修改为大型戏曲。电影剧本《黄河岸边是家乡》已在国家广电总局完成备案,即将拍摄。创作小品《农家乐 乐农家》、坠子书《家和万事兴》、戏曲唱段《唱响新时代,开创新辉煌》、国安题材小品《底线》、乡风文明题材快板剧《婆媳不和儿为难》等戏曲和曲艺作品,以艺术创作服务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三是推动文艺融合发展。以学习观摩促业务提升,赴河南“只有河南 戏剧幻城”学习沉浸式剧目创作,赴菏泽观摩学习第十三届山东省文化艺术节新创作小型剧目,执笔编剧的音乐小剧《墨华泉碧》参加“浣”你音乐剧暨“印说济宁运河”展启动仪式,创作完成情景剧《剧说白英》。完成《中国戏曲剧种全集-端鼓戏》编制,2部大型剧本在专业期刊发表,1名同志入选第十三届山东艺术节观摩评论小组成员,创作的《一部颇具匠心的廉政小戏》入围2024年度山东省优秀文艺评论文章,《暖阳下的温情》《圣贤故里 孝善新风》在济宁日报发表。 (三)创新融合推动金石文化高质量发展。发挥市金石文化研究院平台优势,积极开展金石文化研究阐发。一是金石文化创作受到业界广泛认可。受邀参加由中央广播电视台、杭州第19届亚组委、杭州第4届亚残组委、西泠印社联合举办的“冠军印”主题创作颁赠活动,为在杭州亚运会和残运会中取得冠军的运动员刻姓名印。我院近10件作品分别入选“第二届篆刻艺术双年展”“纪念吴昌硕诞辰180周年‘淄韵缶铭’淄砚铭文创作图片展”“金石学史研究与刻帖书法新探展”“大道同行——首届中国当代中青年书法菁英(篆书)研究展”等重量级专业展览。二是举办并广泛参与金石文化主题展览活动。举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中国(济宁)首届金石文化全国书法名家作品展巡展”,受邀参加“运河印迹”主题篆刻作品展(济宁展)和学术座谈会。将篆刻元素应用于文物资源的宣传推广,我院提供创作理念并参与设计的文物标识作品从2000多件申报作品中脱颖而出,荣获“山东文物标识设计大赛”二等奖第二名(一等奖空缺)。三是积极谋划金石文化创新发展。借助人文历史纪录片《武梁祠》热播的有利契机,起草《中国汉碑论坛策划方案》《汉风乡里—画溯武梁祠方案》等系列方案。做好金石文化的研究阐发,我院承担的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省文化旅游研究课题、济宁市社科规划资助课题等3项课题顺利结项。 (四)推动画院交流服务亮出特色打响品牌。一是探索大城市文化交流新模式。与西安中国书法艺术博物馆建立交流合作机制,总结我院在西安成功举办“望长安”孔孟之乡地名篆刻展暨孔孟书画院主题创作展的成功经验,邀请西安中国书法艺术博物馆来我市举办“诗从长安来——全国书法篆刻名家作品展”暨西安·济宁艺术创作交流座谈会”及社教活动,成为西安中国书法艺术博物馆原创系列书法展在济宁的首次亮相。受邀赴宁波参加朱复戡艺术馆开馆仪式,讲授朱复戡篆刻艺术与济宁金石文化,同与会专家交流探讨济宁金石文化资源创新发展途径。二是积极拓展领域开展合作共建。强化与高校对接合作,烟台大学将我院设为“山东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篆刻)传承基地”,聊城大学授予我院“双师双能型”教师培训基地与实习实践基地,在济宁职业技术学院设立“书画创作基地”,积极开展合作交流活动。艺术赋能城乡建设,与泗水县联合打造全市首家乡村美术馆,与鱼台县城乡建设与规划局合作签订《文化合作共建意向书》。积极与其他单位合作,与济宁公交集团开展文化共建,拟联手打造廉政主题艺术剧目。联合济宁干休所合作推进“双拥文化”建设,推动艺术拥军深入发展。此外,我院还受邀担任“文旅赋能向未来”孔子文旅文化顾问,与山东省起跑线家庭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等开展交流合作等,有效促进了文化资源的共享与创新发展。三是多措并举开展文化惠民服务取得实效。以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主线,积极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服务活动、“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等志愿服务活动。持续擦亮“铸魂新时代·画院公益行”服务品牌。走进洸河花园、西孟社区等20余家单位开展书画惠民活动,与普育回民小学签订“书画进校园”志愿服务协议,定期到学校指导学生书画创作。利用“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到基层一线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服务活动”,选派专业人才到古槐街道开展基层一线服务工作,举办“儒韵家风”公益书法培训、国画写生创作赏析、职工书画创作培训等公益培训班,实现从“送文化”到“种文化”服务的转变。(五)强化内部管理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运行。高度重视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值班值守、保密管理、统战工作以及县区督导检查等相关工作,确保画院整体高效运转与安全稳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的院内值班值守,严格落实市局关于县区包保督查的安排部署,到高新区文旅行业单位开展督导检查,确保画院及系统内的安全稳定。精心组织文件收发、会务管理、财务、人事、保密工作、统战工作及群团活动等各项日常工作,通过优化流程、提升效率,确保画院各项事务的有序进行与高效运转,为艺术创作与文化传承提供坚实支持保障。 三、落实上级交办的重点任务,支持人大、政协工作取得实效 落实上级领导安排部署,协助谋划“济宁市人民政府、西泠印社开展战略合作”事宜,策划打造“济宁金石文化月”品牌。积极参与孔子文化节活动策划及服务保障工作,做好“一对一”接待服务和文化氛围营造工作,为参会嘉宾展示优秀传统文化扇绘艺术。抽调到2024年全省文旅高质量发展项目观摩活动工作专班,参与观摩活动筹备工作。参与谋划济宁精品旅游发展事宜,以《艺术赋能文旅融合 共绘精品旅游绚丽画卷》为题,在山东省精品旅游促进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专委会上交流发言。落实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职责,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提交多个关于济宁文旅发展的政协提案。列席省政协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围绕文化强省议题,以《以文化为翼,赋能乡村振兴与城市发展——兼议国家级尼山美术馆的建设构想》作交流发展,不断提升画院专业知名度、社会影响力和群众满意度。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没有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情况; (二)没有业务职能未履行; (三)没有违约和社会投诉现象,没有违法活动被立案审查,没有涉及法律诉讼; (四)没有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 (五)没有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出租、出借印章行为; (六)没有擅自加挂牌子的情况; (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是公开。 五、济宁市孔孟书画院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 机构名称:济宁市孔孟书画院 实有编制数:20人 实有编制人员名单:郑志群 王梦旸 刘培露 王德亮 李淑琴 张翠兰 宫书娟 蔡海涛 谢天然 王园 李云鹏 李桂英 高歌 靳贵芳 丰伟 杨海阳 陶涛 杜庆龙 刘雪敬 韩国玉 |